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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公十七年

1 个编年段 · 6 句文白对照

《春秋》经文 · 其余为左氏传文(经传标记依 ChunQiuTR/维基文库双源对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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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公十七年鲁庄公十七年(公元前677年)

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

十七年春季,齐国人抓住了郑詹。

夏,齐人歼于遂。

夏季,在遂国戍守的齐军被杀。

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
秋季,郑詹从齐国逃到鲁国。

冬,多麋。

冬季,鲁国的麋鹿很多。

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

十七年春季,齐国人抓住郑詹,这是由于郑国不去朝见齐国。

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

夏季,遂国的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用酒食招待在遂国戍守的齐军,灌醉以后杀了他们。